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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两则兼谈愚蠢

星期五, 8月 22nd, 2008

一、
今天去理发,忽然发现我并不重视自己的发型。我从来没有关心过脑后剪得怎么样,也很少有人评论脑后剪得如何如何。但理发师总是很精心的修理我看不见的一面。

二、
一家超市某种口味的麦片长期无人问津,只有一位老人,她很老了,别的东西很少买,只是每隔一段时间买一袋这种快断货的麦片。为此超市一次购进了20袋,每次老人购买一袋之后,都会由营业员从仓库取出一袋摆到架上。

外一则、
几个做企业建站的聊天。一人说起最近的某位客户,几个版本的设计都PASS了。设计师很奇怪,问他喜欢什么样的网站,客户指着hao123说,就要这样的。大家都说太邪乎了。不过设计师说邪乎的还在后面呢,几经曲折网站终于达到客户的要求,客户竟然赖账不给钱。这让我想起keso的一句话——愚蠢是一种道德缺陷。

SNS随想五 谈SNS的公德及尺度

星期一, 3月 24th, 2008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抱怨海内的群组邀请。今天一个朋友Z又和我谈起了在由此而引发的不快。

起端是Z的一个好友Q邀请他加入G群,他屡次拒 绝后又屡次接到邀请。于是Z给Q留言抗议,Q回复了句对不起。Z接着又娇嗔的抱怨说“我都拒绝了100次了”。接着两人开始用互相攻击。具体语言尺度不得 而知,但据Z说“关键她对我人格进行了攻击”。相信不素。最后Z将Q删除好友。

我劝告Z:

  1. 实名sns,要和现实看齐,交友须谨慎
  2. 恶意邀请不要拒绝,先忽视。如果再邀请,干脆搁置(或者叫劫持)。每个海内用户的群邀请是有限制的,如果被搁置的邀请过多,他就不能再发出邀请了。
  3. 这样的好友,删除也就罢了。海内不是加好友才能吵架(为了吵架才加好友)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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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群邀请的态度明确,在《我在海内的择友标准》(载于我的海内日志) 说过“不要多次邀请我加入你的破群”。所以这次我站在Z这边。但事情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不能通过“择友”来解决。如果意见不同,可能要理论几句,进而可能 眼红嘴酸,再激化就可能破口大骂了。但在海内,你可以说对方素质低、没文化、缺心眼、零IQ…但请不要问候他母亲。一旦你说了过头话,你前面的一切都 属于白说,一切都属于说你自己。

听说美国某些州,人们吵架,唾沫满衣襟,鼻毛碰眼毛,谁都不动手。为什么?法律规定,谁先动手,即使被对方打死,对方也无罪或者从轻。规定很简单,也很有效的控制了意外暴力的发生。

中国没有这么一条法律,但中国人也有尺度可循。我听过东北人哥们揶揄上海人吵架——互骂了两个小时,摔碎了两百多个啤酒瓶子,竟然没有人受伤。且不说我们东 北人在“一百步笑五十步”,这种对比确实存在。但究其关键不在于性格上的不同,而在于骂人的方式不同。上海人的“草包”、“猪猡”,广州人的“顶你个 肺”,还有港台传说中的“香蕉你个芭腊”,云云。这也算骂人?让东北人听了顶多侧目微笑,张朱唇启皓齿,一句韵味无穷的×××,足给你掘个跟头。等你爬起 来,再多啤酒瓶子也舍不得往地上摔。

因此,语言的尺度在实现是很重要的交际标准,是引起无谓争端的重要因素。我反复强调(汗)实名SNS是现实的翻版。特别在“无谓争端”方面,应该有这么一种制约。只不过制约的对象不是粗手,而是粗口。

至于zf所禁止的涉政言论,不在本文讨论的“公德” 范围之内。

误读中国:死人才算好人,而好人都死了

星期四, 6月 21st, 2007

老九看了一篇名为《三尺讲台,谱写人生绝唱》的肉麻语言集中贴,颇感慨。他说:

拜托!
能不能不要再给老师们扣这样的高帽子了?!
弥留之际,人家需要的是安静
不要再这样如此地去点评人家不好吗!?

我同意!

在中国,给死人(或将死之人)戴高帽是被执行了一千遍的歪理邪说。

见义勇为溺死就成为英雄,把人背到医院就要被逼付医药费;当老师累死讲堂才是先进,爱岗敬业一辈子被人骂没出息;假如当老师的方永刚不得直肠癌能比芙蓉还红么;假如孟二冬老师顺利的从新疆回来,有人记得向他学习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