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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尾和竞争(三)

星期一, 11月 23rd, 2009

电子商务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B2B。B2C和C2C都有宽泛健壮的盈利模式,而B2B,还只有广告和建站服务(其实建站也是广告的一种)这样古老的赢利点。因此B2B好比门里的蛋糕,散发着香气,却只可近观,不是刀不在手,而是难以近身。在获得钥匙(更好的盈利模式)之前想要吃到是不可能的,但如果退而求其次,只求闻到味道,那也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锤子砸出大洞,一个是用锥子钻出小孔。在这里,锤子代表规模,而锥子代表垂直。

然而对于小创业者来说,锤子是誰都能拿得起来的么?能搬动锤子的,是马云,是孙德良。多数小创业者(能融到几千万的除外)只能操起锥子,在一个小小的领域钻眼了。

但放眼看去,这扇门上还有一个针眼大的地方没有被锤子砸过么?我感觉马云操起的很可能是狼牙棒——表面布满锥子的锤子。是啊,还有垂直领域没有被巨头染指么?从阿里巴巴详细入微的分类,到网盛、铭万、网库的行业站群(大行业站还有各自的小行业站群),还有容我们“置锥”的地方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否则我也不必这么费劲的分析了。写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给自己和同一战壕里的手持锥子的流浪汉们鼓舞士气的。那么我要说出的答案了。那就是——长尾!

我躲!哈哈,下次一定要成双扔。虽然你们用鞋砸我,但我终于还是圆回来了。写文章最怕的是扔出一个抛物线,观点越飞越远,最后无影无踪。但用我过去一个领导的话说,这把我画了一个囫囵圈——好家伙,我终于说到回长尾了。

虽然老生常谈,但别以为你真的理解长尾。你见过长尾么?其实真正的长尾比政治局常委还要难得一见。我只能说,你所见到的长尾,其实都不是长尾。真正的长尾是看不到的,只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去体会。当你发现长尾的足迹时,正想要去追寻,他又转瞬即逝。好比一个之前你没有意识到的关键词,突然气势汹汹的从百度闯进你的统计系统,这时你重视起来,想要特别的优化一下,再一看,这个词已经销声匿迹了。

如是我闻,长尾藏匿在我们的实践中。我曾经说过,成功靠的是概率。长尾本身就是统计学的结论。那么要抓住长尾,就必须不断的尝试。“不断的”和“尝试”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不断的意味着有所坚持,意味着滴水石穿;而尝试意味着有所不坚持,意味着要防治磨砖作镜。也就是说要坚持做下去,却要不断的尝试不同的对象和做法。

既然成功靠的是概率,那么长尾的分布和成功的概率应该是反函数。走在一个个长尾锥点之间,创业者仿佛在钢琴黑白键盘间跳跃,总有一天能够触动属于你的C大调。

竞争和长尾都没有分析到位。再待续吧。

长尾和竞争(二)

星期三, 10月 28th, 2009

说到竞争,很容以让人联想起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或者intel和ADM,或者肯德基和麦当劳,甚至西方政体中的两党轮换。这些是我们心目中典型的健康、良性而稳定的竞争。这种竞争可谓巅峰对决,双方都要全力以赴,以保全自己的阵地,虽然在局部战场上互有胜负,但总体来说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拉锯战。于是整个市场会在这种稳定的竞争中保持繁荣。

然而这种竞争都是出现在已经成熟而发达的传统市场。在传统市场发展的早期,竞争者绝对不止两家,竞争的激烈和残酷也都如我们所常见。这时,企业生存下去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是成为巨头,二是成为对头。巨头者,顺天时接地利倚人和,扶摇直上,不可一世;而对头者,则要卧薪尝胆,忍辱负重,坚持不懈,剩者为王。但无论是巨头还是对头,都是传统竞争的必然结果。长远看,传统市场不允许一家独大,也不允许百家混战。

以上分析的是传统市场。下面说一下长尾。

数字市场和传统市场不同。它不是按照行业划分,甚至也不能算是独立的市场。信息如水,即可以游离于传统市场的缝隙,又可以完整如冰。数字市场强大的地心引力决定了其地貌是广阔而平坦的,虽然暗流涌动甚至波涛汹涌,但无法长期树立起参天巨擎。所以在以长尾为特征的数字市场,会突破巨头+对头的竞争模式。从这块市场的混战时代开始,平坦而漫长的尾部就分散了参与者的注意力,从而引导它们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利基市场。最终不战而和。

因此在数字的市场中,大家不必下决心要么成为巨头要么成为对头,而是共同烘托市场的繁荣,竞争也自然应该温和许多。利基市场如此平坦广阔,参与者就像一颗植物的不同根脉,一起向坚硬的市场深入,而互不交错。正如前面所说,信息如水,蔓延在各个领域,却又相互阡陌相交、互相窜联。某一支根脉的破土成功,反而会松动周边硬土,帮助其它根脉更容易的发展。横在参与者面前最强大的对手,在于市场的坚硬之处,在于人们的固有行为方式,包括某些领域对新兴信息化事物的难以接受。要想突破,必须依靠所有市场参与者长期和试探性的努力。在这里,竞争对手是你的朋友,而你真正的竞争者,真的就是你自己。

本篇虽然小谈了长尾对竞争的弱化,但并没有提到上篇中B、C两家公司的竞争,特别是B公司的问题。希望下篇能够把这个事情利用我对长尾的理解,分析一下。又要说待续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长尾和竞争(一)

星期一, 10月 26th, 2009

我所在的城市,拥有最保守的市场。即使是做电子商务,也摆脱不了传统营销方式的桎梏。互联网是在用电子商务的手段促进传统商品的交易,但现在我们却用传统的商品交易手段,销售电子商务产品。这是典型的画蛇添足,东北老话是脱裤子放屁。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瓶颈就在于交易链条的不平衡。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人们用传统手段进行交易,往往成本过高,而效率底下并鞭及狭小。因此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帮助传统行业用电子商务的手段进行营销活动,从而降低人力物力,并缩减营销环节,达到降低营销成本和提高营销效果的最终目的。但现在是的问题还没等到传统行业,已经出现在电子商务领域。我们在用传统手段销售电子商务产品,再用电子商务产品服务于传统营销。将服务和营销捆绑在一起,要么头重脚轻,要么头轻脚重。要想两者平衡,电子商务提供商就要负担更多的成本——营销成本+服务成本。这样的电子商务不仅没有带来任何优势,反而增加了新的营销环节,导致营销成本不减反增。

举个例子:

A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可以实现100元的利润增长,然而由于为他进行电子商务服务的B公司,本可以以50元的价格完成服务,却因为使用了传统的营销模式,增加了销售人员工资、培训等等一系列传统销售产生的费用,最终报价达100元,导致没能帮助A企业提高利润。因此A企业转而选择因摆脱了传统营销手段而报价只有60元的电子商务服务商C公司。由此A企业从中提高了利润40元,C公司也提高了自身的利润10元。

B企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根本是,他们不能摆脱传统的营销方式,增加了销售成本。于是他们为了降低成本,缩减了客服和技术的开支,这样也以50元甚至更低的价格进入市场。其结果就是我们身边多数同类公司的现状,晚上要默念“窃书不算窃”100遍才能睡得着觉。

C企业的成功在于认识和实践了“电子商务的本质是服务”这句真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连自己都不能利用电子商务获益,还在使用传统的营销模式,还怎么说服客户使用他们的服务呢?

今天谈到竞争,还没有论及长尾。待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