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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矛盾、立法和工会

星期五, 3月 5th, 2010

最近公司开会研究员工守则和工资制度,总结了一些思考,都是平时用twitter记录了。现在会开完了,制度也基本定下来,公司高层各自坚守原则的同时也有妥协让步。我将twitter上的点滴记录稍微整理一下写在这里,算是成篇小文。

一、关于矛盾和立法

公司要根据市场规律做强,员工则要依据法律维权。但如果市场规律和法律之间有矛盾,可怎么办?只有两个结果,一是公司垮掉,二是劳动者权益受损。

现在就是这样。一方面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报怨劳动合同等相应法规太严苛,一方面个人报怨企业不严格按法酬和福利待遇。两者之间已经形成一道无法交通的沟壑。而这是法律所解决不了的。要求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完全守法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地区差异的现实,从而形成有法却无法可依的怪状。从根本上讲,这是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表现。而政府能够干预市场的根源,则是立法制度造成的。

正好在开两会。两会的代表们代表誰呢?比如媒体关注的这些代表,明星、大企业家、各行各业的精英分子,这里面有中小企业和普通劳动者的代表么?如果他们代表了中小企业家,那么他们倾听中小企业家的心声了么?在人代会上,他们会提交包含他所代表的民众要求的提案么?如果某项立法提案损害了他所代表的阶层的利益,他会投反对票么?

这些问题我做不了回答,但大家心里有数。

二、关于矛盾和工会

劳资矛盾不能仅仅依靠法律解决。劳动合同法不只是规范更强制要求市场。这是在用行政手段修改市场规律,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有成熟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允许劳动者组织工会,出现矛盾时由工会和资方进行谈判。工会的武器不仅有法律,还有法律赋予的罢工、游行等示威权利。

工会作为劳资双方矛盾的缓冲区,一懂产业,二能理解个人,起到的积极作用远远大于消极作用。可由于我们国家的新闻只报道罢工、游行的缓冲区溢出的行为,导致我们的一个误解,以为罢工是资本主义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其实罢工活动只是工会工作的一小部分,是在矛盾调节失效时的象征性的调节手段。工会的多数工作是平和而有效的。

当然罢工、游行的事件毕竟是消极的,是无奈之举。但在矛盾还没有激化的时候瞬间释放,其实有更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

说到稳定,我们的党常将稳定和科学发展观联系到一起。那么什么是科学发展观?我认为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承认和谐是相对的,是暂时的。所以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和谐本身就不是那么吸引人的东西了。如老子所谓“善与恶其向去几何”?重要的不是什么是和谐,而是在不和谐来临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辨别和行动,有效的将天平的指针归于和谐。这里就不是定义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能办到的,还需要一个积极有效的调节机制,或者说叫做制衡。

所以,用一个简单教条的法律法规,不能做到调控按照市场自有规律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宏观就是无数个微观的集合,你管不了微观的,当然就管不了宏观的。那么就不要去干预,而是放开,让市场中存在一个独立灵活、相对公正的角色,来补充这道劳资之间的沟壑。由此才能做到变化中的不断和谐。

精神上不卫生也快不行了

星期一, 3月 9th, 2009

要修《精神卫生法》了。开始还以为是和《卫生法》类似,专门针对精神病的卫生法。后来才知道,精神是思想的意思,而卫生呢,则是干净的意思。反过来就是让咱们的思想上更干净的法律。一些低俗的人会跳出来反对说,该法律无法执行。我说你们这帮人真是吃饱了撑的瞎反对,对于一个有无数例证的事实,即使还没有立法,执行的方式也已经相当成熟。刚看完《电锯惊魂》的我有一个主意——将天灵盖打开,露出大脑,放在喷头下面,洗刷刷洗刷刷……

嗯,以后精神上不卫生的人要注意了。

流水账(七) 要冷静

星期三, 11月 26th, 2008
  1. 杨佳要走了
  2. 昨天提到国际国内油价矛盾现象的电路图。这里大牛又给我们看了一个专家的两种说法
  3. G&R发新碟了,某个小伙子暗示自己比G&R成熟,钱烈宪发言了

SNS随想五 谈SNS的公德及尺度

星期一, 3月 24th, 2008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抱怨海内的群组邀请。今天一个朋友Z又和我谈起了在由此而引发的不快。

起端是Z的一个好友Q邀请他加入G群,他屡次拒 绝后又屡次接到邀请。于是Z给Q留言抗议,Q回复了句对不起。Z接着又娇嗔的抱怨说“我都拒绝了100次了”。接着两人开始用互相攻击。具体语言尺度不得 而知,但据Z说“关键她对我人格进行了攻击”。相信不素。最后Z将Q删除好友。

我劝告Z:

  1. 实名sns,要和现实看齐,交友须谨慎
  2. 恶意邀请不要拒绝,先忽视。如果再邀请,干脆搁置(或者叫劫持)。每个海内用户的群邀请是有限制的,如果被搁置的邀请过多,他就不能再发出邀请了。
  3. 这样的好友,删除也就罢了。海内不是加好友才能吵架(为了吵架才加好友)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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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群邀请的态度明确,在《我在海内的择友标准》(载于我的海内日志) 说过“不要多次邀请我加入你的破群”。所以这次我站在Z这边。但事情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不能通过“择友”来解决。如果意见不同,可能要理论几句,进而可能 眼红嘴酸,再激化就可能破口大骂了。但在海内,你可以说对方素质低、没文化、缺心眼、零IQ…但请不要问候他母亲。一旦你说了过头话,你前面的一切都 属于白说,一切都属于说你自己。

听说美国某些州,人们吵架,唾沫满衣襟,鼻毛碰眼毛,谁都不动手。为什么?法律规定,谁先动手,即使被对方打死,对方也无罪或者从轻。规定很简单,也很有效的控制了意外暴力的发生。

中国没有这么一条法律,但中国人也有尺度可循。我听过东北人哥们揶揄上海人吵架——互骂了两个小时,摔碎了两百多个啤酒瓶子,竟然没有人受伤。且不说我们东 北人在“一百步笑五十步”,这种对比确实存在。但究其关键不在于性格上的不同,而在于骂人的方式不同。上海人的“草包”、“猪猡”,广州人的“顶你个 肺”,还有港台传说中的“香蕉你个芭腊”,云云。这也算骂人?让东北人听了顶多侧目微笑,张朱唇启皓齿,一句韵味无穷的×××,足给你掘个跟头。等你爬起 来,再多啤酒瓶子也舍不得往地上摔。

因此,语言的尺度在实现是很重要的交际标准,是引起无谓争端的重要因素。我反复强调(汗)实名SNS是现实的翻版。特别在“无谓争端”方面,应该有这么一种制约。只不过制约的对象不是粗手,而是粗口。

至于zf所禁止的涉政言论,不在本文讨论的“公德” 范围之内。

支持修改教育法关于教育平等的相关内容

星期一, 6月 25th, 2007

http://post.baidu.com/f?kz=142149717

内容如下:

强烈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九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修改为“公民不分地域、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虽然绝对的平等是没有的,但至少要对平等有所追求。

但由于中国现行高考游戏规则有如《红楼猛种人》一样超级复杂,各地域考题、考法都不一样,让人研究起来有如在梦中。教育部可以在这个糊涂粥里分无极画五行弄八卦,因此,地域的平等即便写入教育法,现状也可以很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