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行这样一条段子:“以后打电话用××,捐款×××,以后存钱去××,捐款×××……以后不要吃×××,因为没捐钱,以后不要买×××,因为没捐钱……”一时间群情激奋,爱国热情空前高涨,眼看家乐福快要有下家了。
但在我看来,作为企业,是最不应该捐钱的。因为企业的钱,一不是个人的,二不是用来捐的。
企业本质上是创造财富的工具,企业本身不应该囤积财富。企业拥有的资金,最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用于给人和社会返回财富,作为工资、红利和税金下发或上缴;二是用于企业进一步运所的资金流和投资。企业拿出巨额资金进行捐赠,本质上是以企业的名义进行个人捐赠,或用于减免税收,或挪用本应用于企业运转和扩大生产的资金。说到底,企业进行大额捐赠,最终是用个人所得和社会所得。期间损害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并不是用捐出去这些钱能够衡量的,还要考虑到这些钱如果未经挪用而产生的扩大价值。因此企业的捐赠,应该适可而止。王石还是深谙此道。512汶川地震中,万科捐款200万,却遭到网友的一番蹂躏。其实王石即冤枉,又活该。冤枉的是,万科作为一个企业,真的不该捐太多;活该的是,王石作为一个有钱人,却没听说他捐了多少。
其实在这样的事件中,最该捐款的,不是企业,而是靠企业获得收益的人群。所以我们看到,微软作为企业,它的“义举”只在于恪守法律,提高产品质量,并减少其产品垄断对市场的侵害,但它很少成为公益的主角。而比尔盖茨,从微软获得巨大财富之后,几乎倾其所有投身慈善事业,甚至“不给子女留下财产”。因为比尔盖茨知道,微软是属于股东、员工和这个社会的。微软要为股东和员工赚钱,要为社会创造价值,它每拿出一分钱来,都要计算是否能为赚更多的钱收到成效。相反作为企业的受益人,在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财富的个人,他将自己的一部分金钱用于公益,正是扩大其个人价值的一种方式。
然而在国内,事情就不那么容易。个人收入诚然是隐私,而作为企业家和领导人物,他们的收入就更为百倍的隐秘。所以只听说某企业捐款多少,谁听说某企业老总捐款多少?谁听说国家领导人在地震中捐多少钱?不是他们抠门,而是因为个人财产的不能透明,他们没有这样的条件进行捐款。奥巴马一年赚多少钱全世界人民都能查到,不信你问谷歌,所以奥巴马向慈善机构捐多少钱都没有人议论。但你知道我们的谁谁谁一年赚多少钱么?如果他在地震中捐出来100万,老百姓会不会大吃一惊,说他哪里来这么多钱啊?这样一来,中国的社会只好以企业的力量进行捐赠。这是一种制度缺陷引发的不道德行为,更是罕见的能引全民以之为豪的不道德行为。
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有社会责任感了么?当然不是。广义说,企业靠社会生存,狭隘而言,企业靠它的客户生存。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首先在于对提高其生产或服务质量的保障,并对其客户人群出于感恩的反馈,再有余力,才是回馈宏观社会。
这就回答了为什么大多数国际知名公司在玉树地震中无捐赠或少捐赠?这些也将社会责任作为己任的企业,将自己置身于企业公民的地位。他们会在公民社会行使正常的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他们有自己的收支计划,其中会将公益支出作出正常的年度预算。比如今年的支出预算总共是多少,那么公益支出占百分之几,这些支出分别用在那些需要帮助的地方,其中保留少部分机动资金用于突发事件……这些支出要在财报中公布,以得到股东的支持和谅解。
所以说,有些在玉树地震中只捐赠百万数额的大型企业,才是真正的企业公民。他们每年都能拿出一些钱来做公益、做基金,但这些钱是有计划的,可能用于贫困儿童升学,可能捐赠给艾滋病研究,可能支持非洲农业发展……最后一部分机动资金用于发生不可预知的灾害时做出捐赠,当然就相当有限了。
所以甄别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作秀的方法很简单:将公益做成企业日常行为的,算作是社会责任;什么地方出事就在什么地方露脸,就是作秀。
往往在地震中一次性拿出惊人资金的企业,有有名的,有没名的。平时公益慈善见不到他们的身影,一到全球瞩目的灾害出现,他们就没头没脑的一掷千金。捐赠晚会上将写满0的红牌子高高举过头顶的企业家代表们,与其说是在捐赠,还不如说是在炫富。
一个上市公司,突然一次性拿出来一个亿。请问你们企业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资金流?请问这些钱本来应该是用在什么地方的?拿出来干慈善了会不会影响之前的运营计划?你们拿出这么多钱来经过股东、股民们的许可了么?
企业巨额捐赠,不仅仅是企业个别人在行使所有权益人的权力,同时也掩盖了个人善举。比如中国移动捐款一个亿,移动老总不用捐款很多也面子倍足,甚至有些人把这一个亿都算在他一人头上;而从个人财富的比例算来,很可能移动老总还不如一名员工捐得“多”。至于普通员工,虽然他也捐赠了,但他很难从集体半强制性的捐赠行为中获得荣誉感。
总之,企业的责任是为人积累财富,所以企业的公益和慈善行为必然带有经营目的。而刨除返回社会的部分,企业的财富最终是个人的。以企业名义捐款,捐赠的再多,也不是多么崇高的行为,特别是企业的管理者,如果以企业捐款而自豪,是一件超过石崇更加可耻的,拿别人的钱来炫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