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小纪之一】 不宽恕就不宽恕
最近多见闻生死,累积了不少小的感想。估计够写个生死随记系列,以这篇作为开头吧。写到哪想到哪,脑袋动的不如键盘快。勿怪。
偶翻鲁迅的《死》,颇有感触。鲁迅列举遗言,最后一条(为了避免有心人以为这篇文章的主题是反藏独,我断章取义了):……主张宽容的人,万勿与他接近。全文的最后一句更加决绝——一个都不宽恕。
鲁迅是个刻薄的人。他一生恃理不羁,树敌无数,遍挑伪君子,捎带和事佬,痛打落水狗,得理不饶人。死后,还“一个都不宽恕”。抛开思想境界看他的人格本身,可以用四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偏执、自我、理想、清高。在我的眼中,鲁迅绝非什么“战士”,他不过是一位倔强的哲人,无助的在泥潭中抗争。无论挣扎还是静守,最后的结果都是陷入茫茫黑暗。然而他选择了前者。这才是他能成为我们精神偶像的原因。
鲁迅是个出世之人。他不信释,不言老。他拿真理跟别人拿名利一样。然而中国一贯是以真理换名利的国度,一旦名利来了,便立刻抛弃真理。何况真理和名利其相去几何?因此鲁迅被人误读,是中国的必然,也是中国人的悲哀。假设他做梁实秋般的好人,继续写小说、写散文诗、写故事新编,我们将看到一个无可厚非的大文学家、大思想家,只少了一个倔强的哲人。他的对手并不见得更好,只不过少表示点冤屈,多得到一点宽恕。然而这一点宽恕有什么用处?难道陈西滢、郭沫若之流能借鲁迅的宽恕更幸福一些么?恐怕不能。而对于鲁迅性格,宽恕敌人是难以接受的,是要遭受自我谴责的。这和《笑林广记》的一则笑话相仿——某人常戴破帽子,别人以不好看为由劝其补上,其大怒曰,难道为了让你们看得舒服,我去花钱补帽子不成?因此,如果是“偏执、自我、理想、清高”的人,不如不去宽恕。不是宽容不好,而是宽容不适合你们这样的人。
讲回生死。看到自杀的报道,我就想,自杀的人值得宽恕么?如果宽恕了自杀者,还能提倡珍惜生命么?自杀者背后都有一个原因促成不理智的行为。那么这个原因又值得宽恕么?如果这也能宽恕,那么世界上又有什么不能宽恕的?都宽恕了,我们还有什么事情可做?套改王小波的话——一种如此好的人,除了宽恕别人,简直就无事可干。
海内评论摘要:
周志军:非社会化的自杀,为什么要接受来自社会的宽恕?宽恕并非单向的批判,而是争取个体回归社会的双向努力。自杀并非个体问题,恰恰相反是个社会问题。仔细读王小波的著作可知,小波从不会将社会宽恕面对一个可怜的个体。追求自由的小波的拥趸可能误读了他对个体和社会的描述。
张少卓回复周志军:“非社会化的自杀”和“自杀并非个体问题,恰恰相反是个社会问题”,是否矛盾?其实我不追究对自杀本身的宽恕,但是宽恕自杀一般就要宽恕自杀后面的原因,这才是重点。如果不能宽恕自杀的背后,那么也就不能宽恕自杀。比如一人失恋而自 杀,我们是否能宽恕这个“非社会化的自杀”?还是要思考恋爱和生死之间的关系并劝阻下一个牺牲者?从这个角度看,宽恕意味着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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