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修改教育法关于教育平等的相关内容

http://post.baidu.com/f?kz=142149717

内容如下:

强烈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九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修改为“公民不分地域、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虽然绝对的平等是没有的,但至少要对平等有所追求。

但由于中国现行高考游戏规则有如《红楼猛种人》一样超级复杂,各地域考题、考法都不一样,让人研究起来有如在梦中。教育部可以在这个糊涂粥里分无极画五行弄八卦,因此,地域的平等即便写入教育法,现状也可以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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